关于落实TSG 92—2026有关安全阀选用与校验规定的温馨提示
发布日期: 2026-06-23
各安全阀有关单位:
《承压类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安全技术规程》(TSG 92—2026,以下简称TSG 92)已于2026年2月9日发布,自2026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落实新规要求,严格规范安全阀的选用和校验工作,避免因选型、参数设置不当等问题引发所在设备安全隐患,保障承压类特种设备安全、平稳运行,现温馨提示如下:
一、安全阀选用(TSG 92第D4.1条)
各有关单位应根据承压类特种设备的工作介质、工作温度与标准沸点匹配关系正确选用相应结构的安全阀:
1.工作介质为气体、蒸汽、液化气体以及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等于其标准沸点的液体时,应选用全启式安全阀,请勿使用微启式安全阀替代。
2.工作介质为最高工作温度小于标准沸点的液体时,可以选用微启式安全阀。常见的国产微启式安全阀型号有A11、A17、A21、A27、A41、A47、A61、A67等。
3.选用的安全阀,其密封试验压力应当不低于被保护承压类特种设备预期的最大工作压力。
以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为例,当安全阀整定压力>0.3MPa的,密封试验压力为整定压力的90%;整定压力≤0.3MPa的,密封试验压力比整定压力低0.03MPa,据此确定的密封试验压力时不应低于承压类特种设备的最大工作压力。
二、整定压力变更(TSG 92第D5.2.7条)
因生产实际需要,确需变更已安装安全阀整定压力的,调整范围应当在安全阀铭牌标示的整定压力调整范围或者整定压力值的±5%的范围内。变更整定压力时,安全阀应当重新进行校验,私自调整使用将带来安全隐患。
感谢您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青岛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2026年6月23日